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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的房产是否缴纳契税?继承后再销售时购房时间如何确定?
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)第六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免征契税:

……

(五)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。”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5〕172号)第四条规定:“个人将通过受赠、继承、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,也适用《通知》的有关规定。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、继承、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,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、继承、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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