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租金收入,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企业提供固定资产、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,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其中,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,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,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,在租赁期内,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。
答:租金收入,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企业提供固定资产、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,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其中,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,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,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,在租赁期内,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。
0512-65240652 | 168010545 | servers@tax-sz.com | 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20楼 |
qq咨询 |
官方微信
|
官方微博
|
app
|
Talent Xingrui (Suzhou) Registered Tax Agents Co.,Ltd.
天赋兴瑞(苏州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